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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件对象

当响应函数被调用时,浏览器每次都会将一个事件对象作为实参传递进响应函数中,
这个事件对象中封装了当前事件的相关信息,比如:鼠标的坐标,键盘的按键,鼠标的按键,滚轮的方向。。
可以在响应函数中定义一个形参,来使用事件对象,但是在IE8以下浏览器中事件对象没有做完实参传递,而是作为window对象的属性保存
- 例子:
    元素.事件 = function(event){
        event = event || window.event;                
    };
    元素.事件 = function(e){
        e = e || event;                
    };
    

事件的冒泡(Bubble)

事件的冒泡指的是事件向上传导,当后代元素上的事件被触发时,将会导致其祖先元素上的同类事件也会触发。
事件的冒泡大部分情况下都是有益的,如果需要取消冒泡,则需要使用事件对象来取消
可以将事件对象的cancelBubble设置为true,即可取消冒泡
    例子:
        元素.事件 = function(event){
            event = event || window.event;
            event.cancelBubble = true;
        };